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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学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06月21日 09:11    点击:[]

政治与法律学院

法学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政法学院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正式开展法学专业双学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法学理论素养,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主要部门法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具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学制、学分、学位要求

学制:学制2年,学习年限2-3年。

学位: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分要求:学生须修满55学分。

三、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双学位总学分为55学分,包括毕业论文4学分。开设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等课程。上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

四、招生类别、要求及人数: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班级人数核定为50人。

五、收费标准

    法学专业双学位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2900元收取,一次缴清。学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学生凭收费凭证到政法学院办理修读双学位选课手续。学生开课一周内不办理缴费修课手续,视为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若中途退课,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报名地点:博学楼701室政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193173

法学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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