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课和考试时间
1、2013级、 2014级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应于2017年1月1日前结课,十九、二十周为考试周。
2、2015级、2016级各专业课程全部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二十周进行考试;2016级应于2017年1月8日前结课,二十周进行考试。15级应于2016年12月18日前结课,结课后进行两周的见习或课程实践.
3、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请各学院于2016年12月5日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专业课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纸介表格和电子表格(EXCEL格式,邮箱qichunyan1004@163.com)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为保证数据的准确与统一,请各学院按照表格要求(从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中下载)进行填报。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按照大纲要求组织期末考试。
6、双学位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根据开课任务、结课时间自行组织,教务处不做时间上的统一安排,但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学生参加正常期末考试情况,合理编排考试时间。
7、本学期所有考试工作应于2017年1月13日前结束。提前结课的闭卷笔试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所在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可提前安排考试。具体时间、考试教室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如考试教室安排有问题,由教务处协调解决。考查课随堂进行考试。
二、命题及相关要求
1、为维护考试的严肃与公平,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请各学院按《包头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命题、保管环节不出问题。
2、各学院需制定过程性评价的双合格标准及要求,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教务处。
3、闭卷笔试课程均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所有课程(包括2015级、2016级课程)的命题的卷面分数一律为百分制。命题要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要通过知识的综合应用,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运用情况。
4、各门课程应出制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供考试选用,两套题的题量、难度应基本相同,且重复率不得超过20%。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连同A、B卷标准答案分别装入试卷专用袋、答案专用袋密封,按要求填写印制单后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其中双学位考试课程应在专用密封带上注明“双学位”字样。试卷专用密封袋请各学院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5、为保证命题的严肃性,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严格按学院审核过的教学大纲执行。如确需变更考核方式,由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批准后,于2016年12月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6、闭卷考试课程试卷需要打印出来,试卷的打印工作统一在各学院进行,试卷字迹要清晰,卷面要干净。试卷及答案模板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随堂安排,考查课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印制,开课学院到教务处教务科集中领取,并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发放。
7、闭卷笔试课程试卷及标准答案,于2016年12月14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试卷流水号由各学院填写。填写要求:学院代码+试卷编号(三位数),学院代码以综合教务系统为准。例:文学院本学期如有10门课程闭卷考试,则填写为01(学院代码)001(试卷编号),01002……01010。
8、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以选课名单为准(包括重修学生),具体名单请各学院从综合教务系统打印。各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要考虑重修学生选课情况,尽可能避免重修考试与正常期末考试时间上的冲突。
9、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考试资格,不选课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计载;旷课者、旷考者、考试违纪和作弊者取消期初补考资格,必须重修。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学生如因系外选修课与专业课考试时间冲突,应优先选择系外选修课进行考试,本学院专业课考试办理缓考。
10、各学院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对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纪律进行巡视和检查。
11、各学院要召开教师和学生考前动员大会,集中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包头师范学院考试命题规范》、《包头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包头师范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包头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规定》、《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管理行为,严明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12、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因购买火车票无学生证的学生,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无上述证件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
13、公共课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及时将试卷和考场报告单送至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学院,不允许滞留试卷。
三、试卷评定
1、评卷要按预先做好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每道题不能只给总分,要按评分标准在给分点处给出小分;一律采用加分法给正分(如,+5);在评卷中前后标准要一致,评卷要仔细认真,无错评、漏评现象,核分要保证准确无误。
2、评卷时一律用红笔,如有改动必须有评卷教师签字,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要尽量确保卷面的清洁、整齐。
3、评卷由各学院组织,并在各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
四、登录成绩
1、任课教师登录成绩的程序为: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新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1、2均可)——成绩系数录入(保存)——成绩录入——确认提交——打印成绩单。
2、成绩录入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18日关网,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录入成绩。学生试卷评定后,各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成绩。
3、参加重修选课的学生,其成绩在录入时,有平时成绩的课程需按照已经设定的比例,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计算后给出总成绩。
4、采用过程性评价的课程,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有一项不合格,则最终成绩不合格。录入成绩时,统一按不合格的成绩部分录入总成绩,在打印出的成绩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
5、有平时成绩的课程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录入方式为:将各项平时成绩按照所占比例计算出一个总成绩(百分制),然后将这一总成绩录入系统。
6、各学院在成绩录入完成并提交后,通过成绩录入界面,选择学号排序,打印成绩单,任课教师及各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学院归档留存备查。
7、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成并提交后,需要填写“期末成绩分析”和“总成绩分析”对试题和成绩进行分析。
8、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考勤、作业、论文等平时成绩的记录及原始给分材料的归档工作。
9、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第一次登陆后要修改密码。如任课教师或相关人员泄漏密码造成成绩被更改,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试卷装订
1、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皮,逐项整齐规范填写试卷封皮上的各项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试卷排列按成绩单中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
3、试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做在学校统一印制的答案纸上,给分点必须清楚。
4、采用过程性评价的课程要将过程性评价的要求和标准、学生学习过程的成绩单一并装订。
5、试卷装订时需要装订总成绩分析和期末成绩分析两份试卷分析材料。
6、试卷装订时要在装订线处进行,不得遮挡学生及试卷信息。
7、各学院请根据审核评估要求保存好考试环节的过程性资料。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