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实习大纲
课程号:w0204062
学分/总学时:6/48
适用对象:社会工作专业
一、实习的性质及目的
实习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目前已发展成为当今社会一项主要的助人专业,包括帮助人们应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失意、困惑和不公平等问题。社会工作是应用性的学科,是操作性取向的专业,同其它学科相比,更注重直接为人们提供服务,而非单纯的理论和知识的探讨。
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成熟的品格、专业的知识和技巧,这样才能应对各种问题、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除了课堂理论知识与实务理论技巧外,十分重视实习教学。学生透过实习能够进一步整合知识,在实际的专业服务中磨练意志,坚定专业价值观,进而培养学生对于社会工作的认同感。专业实习应该是一个深化学习的过程、一个情景学习的过程、一个主动学习的过程、一个有督导的学习过程。社会工作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毕业实习作为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环节,达到学生学习社会、接触社会、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的全面培养锻炼,使之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致力于培养“通才型”的本科生,使其掌握必备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操守,具备胜任“入门”水平的实务工作能力。
具体目标为:
(一)促进学生对社会、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服务系统的了解,认识各种社会问题和各类人群;
(二)促进学生对自我的认识和了解,使学生有机会反思并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培养学生自我醒觉的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通过观察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来体验实际的社会工作;
(四)在完成各种社会工作专业任务的过程中,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巧;
(五)发展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中开始工作并能够不断反思的能力,通过实习过程中的反思使得学生掌握将课堂上所学知识在实务领域进行对照、检验和整合的能力,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水平有所提升;
(六)促使学生巩固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同感,做好投身现实专业服务的准备工作。
二、实习的主要内容
毕业实习的组织安排
(一)时间安排: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为期十八周。
第一周、第二周熟悉实习单位情况并将毕业实习回执单反馈给学院。回执单内容应包括实习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实习单位督导、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第三周至十六周:工作实践。
第十七周、第十八周: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工作,并将实习单位评定意见等相关材料交回学院。
(二)实习单位的选择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本专业目前课程设置,实习单位主要涉及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选择的原则:就地、就近;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三)人员分配:实行分散自主实习模式
实习学生在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前提下,自主联系相应实习单位。如果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由院系协助安排,学院统一为所有实习学生确定指导教师。
(四)实习动员会:在实习开始前由主管领导、系主任和班主任组织动员会,明确实习的具体安排、要求以及评估标准和其它一些与实习相关的注意事项。
(五)实习期间的工作安排
1、实习初期:实习学生、督导、机构等各方讨论彼此的要求,共同制定实习计划;
2、实习中期:实习督导教师与实习单位(机构)配合,共同参与对实习学生专业价值观、知识和技巧的传授和辅导。同时,通过举办中期实习学生工作坊和督导座谈会等形式,推动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3、实习后期:实习单位(机构)对实习学生的表现及成果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督导教师检查学生所提交的报告和记录,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展和收获,评定成绩。
(六)实习总结与成果展示:实习结束后召开由主管领导、系主任、班主任和全体实习生参加的总结会并由优秀实习生进行汇报与成果展示。
毕业实习中各主体的职责
(一)学院负责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的计划、联系、推进和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与社会工作系共同承担社会工作专业实习规划的职责;
2、了解和评估用于安排实习的专业机构,与将要安排实习的实习单位(机构)明确实习的目标、内容、有关标准及相应的工作安排;
3、促进实习基地建设,与适合的实习单位(机构)确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负责学生、实习机构、实习督导教师的分配工作;
5、与实习单位(机构)和实习督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收集来自实习单位(机构)、实习督导以及实习学生的反馈;
6、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如:教务处等)的协调工作。
7、学生在申请和进行自主实习的过程中,院系责成各班主任与指导教师配合,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向家长反映学生的实习状况,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二)实习督导教师:通过和学生面谈、探访实习机构、与实习机构进行沟通以及回应学生在实习中的反馈等多种形式执行督导工作,在专业知识上为学生提供指导,在心理和情感方面为学生提供支持。具体担负着以下职责:
1、 针对教学目和要求,与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机构)共同讨论对学生的实习安排,一同制定实习契约;
2、 协助学生适应在机构的实习工作;
3、 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可供学习的经验、为每个所督导的学生提供规定时间的督导;至少每两周和学生通话一次,有条件的可与实习学生见面。
4、为实习学生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帮助;
5、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学习进度做出评估,并评定学生的实习效果和成绩;
6、与实习机构、机构督导和学院有关实习协调人员保持沟通与联系。
(三)实习学生:
1、 遵守本院(系)、实习机构以及实习督导教师所做的安排;
2、 在实习机构政策和程序之内进行实习工作;
3、 遵守实习时间,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4、 对于实习的进程和内容保持合适的记录;
5、 与学院、实习督导教师以及实习单位和机构督导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反馈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实习中的专业工作内容要求
1 、进行社区探访;
2 、单位(机构)认识和观察:了解机构运作及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情况;
3 、接触部分机构服务的使用者,了解情况;
4 、掌握个案面谈等社工技巧,参与小组或大型活动;
5 、撰写日志、周记及分享与反思;
6 、与弱势群体服务对象共处,认识服务对象处境和需要。
三、实习的功课要求
(一)实习周记:实习的文字记录,要求反映出一周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感受,记录一周以来实习工作内容、过程以及反思,包括在实习中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反思、在实习中对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的反思、在实习中对自我和专业自我成长的反思。通过实习周记,实习学生可以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督导教师反映,寻求支持。
每篇实习周记不应少于 400 字。
(二)社区及实习单位(机构)导引报告:可以增进实习学生对实习单位(机构)服务处境的理解,帮助学生认识实习单位(机构)的服务目的、服务类型、服务功能、服务对象背景和需要、提供服务的规则和工作守则、行政架构、工作人员的分工等。
(三)实习中的专业工作内容介绍
根据实习中的具体专业工作内容,递交至少一份反映实习学生专业工作内容的材料。例如:1、 需求评估报告,或
2、 服务方案计划书,或
3、 小组或大型活动计划书,或
4、 小组过程记录,或
5、 小组或大型活动总结,或
6、 个案过程记录等。
(四)实习总结:是对整个实习的综合反映。包括在实习单位(机构)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感,个人对于实习工作的反思等,实习总结同时也是实习督导教师评价学生实习效果的主要文字依据之一。实习总结不应少于 3000 字。
(五)鼓励学生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相结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四、实习评估
除提交上述实习功课外,学生还需提交实习鉴定表(学校督导教师)与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于实习结束后上交学院办公室。实习机构与学校指导教师应公正、客观、合理,实习学生面对评估的态度应该是开放、积极、接纳。
(一)评价维度:实习督导在填写实习鉴定表时,需按照以下七个方面对实习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1、 实习工作量的完成;
2、 专业价值观和态度;
3、 专业知识的掌握;
4、 实务能力的表现,以及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情况;
5、 反思能力:专业反思、自我反思、社会反思;
6、 有效运用督导的能力;
7、 对学生的整体评价。
(二)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的效果评价依据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实习态度、考勤几方面内容综合评定。
实习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中等(71-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具体评分标准:
(1)实习单位对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测评,占50%;
(2)实习报告、实习周记、专业工作记录等相关文字材料,占30%;
(3)实习态度、考勤等,占20%;
五、毕业实习纪律
1、实习学生需要服从学院安排,不得自行变更实习单位。
2、服从实习单位安排,严格遵守所在单位规章制度。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实习学生如果在实习期间生病或有重要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指导老师请假,累计缺勤超过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成绩按不及格计。
实习生应接受院内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督导的共同指导。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不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如果实习学生无故缺岗累计达3次,将取消毕业实习评优资格,无故缺岗累计达5次及以上者将取消实习成绩。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不得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吃苦耐劳,深入调查研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5、诚恳待人,虚心好学,尊重督导,尊重案主,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
6、注意人身安全,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活动。注意饮食卫生及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