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为满足个别学生确有必要的外出需求,学校制订本办法,以适应疫情期间学生外出请假、销假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应尽量避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非确有必要的事由,不允许外出。如确实存在校内条件无法满足的必要需求,确需外出,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按照相应审批权限,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2、学生请假外出,能在当天 22:00 前返校的,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后,可以外出;
学生请假外出,需在当晚 22:00 之后返校的,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说明意见后,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学工部备案后,方可外出。
各级审批人要明确说明对请假情况的判断和意见。
3、各级审批人要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松标准,尽量减少学生外出活动,能不外出则不外出。要严格把控学生外出活动时间,能短则短,能早回则早回。严格限制学生离包外出。
4、学生外出请假审批表经相应负责人审批后,盖学院党总支章。一份本学院留存;一份交由学生在校门出口处出示并由保卫处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