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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区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年11月13日 00:00    点击:[]

2013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2013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将于2013年5月1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8:00至12月30日18:00。本次考试仍采用考生先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然后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的办法。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定要及时参加报名,并认真阅读《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凭《准考证》和 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3年4月30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一)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据悉,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政治与法律学院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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