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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23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做好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事。对因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负责;对危化药品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对思想偏激、性格孤僻等重点人员做好排查、教育疏导工作;要求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行为;要求不得携带、收藏管制刀具。

三、要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提醒师生注意返乡、返校途中人身、财产安全;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离校期间和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后勤处要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和后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五、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寓门卫要加强进出人员尤其是带进、带出出物品的管理,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楼门;对进入宿舍楼的可疑人员和物品要认真盘查登记。要加强防火、防盗等防范安全措施。

六、保卫处要督促校内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整改,加强校门和楼门管理,严格执行出入车辆验证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带出物品检查登记制度。

七、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并在9月27日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于9月27日下午4:30前报保卫处。

八、休假期间,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193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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