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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4年02月25日 00:0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我校2014年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我校综治工作实际,学校综治委决定在2014年3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积极行动起来、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二、活动内容

校园是我们广大师生员工赖以生存的主要环境,自觉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今年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一年,全校师生员工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热爱校园、维护校园,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校园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要进一步动员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建设平安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安宁的校园环境,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2、要组织全体师生深入宣传学习《包头师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自觉维护优美、有序的校园环境。未经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同意,校内外人员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举办各种文化、体育、商业宣传和其它活动。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稳定。

3、要抓住青山区委、区政府整顿取缔北门外夜市的契机,通过班级例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禁止学生参与整治路段的摆摊设点;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学生杜绝购买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更不允许在校内摆摊设点。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活动。认真开展禁毒斗争、“扫黄打非”等各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管制刀具收缴教育工作,避免恶性校园案件发生。

5、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众应急手册》、《包头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和《大学生安全知识问答》等书籍,努力在学习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6、各单位要以发生在大学生中的丢、盗、抢、骗,以及意外伤害等案例,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确保大学生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二)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

1、各综治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要倡导对校园综治工作的研究和探讨,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涉及安全内容的教育管理。

3、强化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要通过组织学生到消防部门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等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推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行动”。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坚决杜绝破坏消防设施、随意触碰消防报警按钮、私拉乱接消防电源、随手乱扔烟头等违法行为。下功夫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实际安排好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上加强活动月的宣传报道。要将本单位宣传工作亮点即时以新闻稿形式报综治办,经审核后,通过保卫处网站进行宣传报道。要在一些显著位置悬挂综治、防范、消防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制作主题宣传板报,真正达到教育目的。

(三)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宣传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解决学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如何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如何防范公共场所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措施,宣传遇到违法犯罪如何斗争并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取得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效。

(四)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月方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资料、图片和总结报学校综治办(南校门保卫处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转发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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