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下,考虑到部分学生考研的需求,教务处将开放9个教室,作为本学期考研学生专用教室。对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冠以“考研教室”之名的,教务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同时,考研学生应遵守《包头师范学院教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学校有重大安排时,应主动配合学校,将个人学习资料带走,并妥善保管。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考研专用教室:博学楼西214、东313
齐志楼104、112、306、311、319、411、41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