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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进一步规范考研教室使用的通知

2014年04月04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下,考虑到部分学生考研的需求,教务处将开放9个教室,作为本学期考研学生专用教室。对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冠以“考研教室”之名的,教务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同时,考研学生应遵守《包头师范学院教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学校有重大安排时,应主动配合学校,将个人学习资料带走,并妥善保管。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考研专用教室:博学楼西214、东313

齐志楼104、112、306、311、319、411、41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

上一条:转:财务处关于学生缴费网上查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2014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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