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2014-2015学年双学位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双学位报名条件
1、范围:全校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
2、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学有余力。
3、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参加一个双学位专业的课程学习。
4、符合主办学院的招生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4年6月5日——6月15日,主办学院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报名,审核录取工作,并将各专业双学位申请修读名单报教务处。
2014年6月16日——6月25日教务处核准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相关部门。主办学院公布课表,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2014年8月22日——8月28日,学生交费、注册,选课。
双学位教学从2013年8月30日起开始实施。为了保证主修和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双学位课程安排在晚上和周六、日。
教务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