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教务处关于2016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11月22日 09:02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管理,及时了解2016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巩固项目成果及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决定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全部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开展的进度;

2、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4、后期建设计划安排及预期的标志性成果。

三、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本次项目中期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教务处不专门组织审核。由立项项目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集体审议,重点审核项目是否

完成原立项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检查结果以《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形式提交教务处,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抽查,如发现问题,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

3、在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学院检查完成后将《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3)一份提交教务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中期检查支撑材料不予提交,学院保存。

3、提交时间20171127前报送教务处。

4、附件2电子版发邮件至:66056@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

3、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171116

 

上一条:政治与法律学院关于2017级学生转专业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转: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

教育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内蒙古教育厅 | 内蒙古科技厅 | 包头市科技局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包头人事人才网 | 北京师范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包头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