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学院前身是1974年建立的政史系,是我校较早成立的教学院系之一。1982年政、史分开更名为政教系,2000年升本更名为政法系,2003年开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并更名为政治与行政学院,2005年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和法学专业,2007年与马列教研部合并组建政治与法律学院,201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从政治与法律学院分立。
学院建立以来,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坚持多学科交叉融合,拓宽专业口径,夯实专业基础,提升专业层次,强化专业特色。学院现设有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本科专业及相应的3个系。其中,社会工作专业承担ISEC项目,2017年获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开始招生,法律硕士2022年开始招生。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2个专业面向社会开展成人本科教育。
全院现有教职工39人,其中专任教师人3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在读博士4人。有1人入选“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拔尖人才,2人入选包头市“鹿城英才”,3人为校级教学名师,1人为自治区教坛新秀,2人为校级教坛新秀,3人入选包头师范学院“阴山学者培养计划”。
2016-2021年,全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25部,发表学术论文121篇,其中核刊36篇;主持各级各类纵向课题4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级课题14项,包头市课题4项,校级课题29项;开展横项课题11项,合作单位包括包头市人大、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民政局等。研究成果获各级各类奖15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
法学专业为校级品牌专业。主要开设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法学导论、刑法学总论、商法总论、法理学等课程。
社会工作专业拥有专业学位硕士点。主要开设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社会心理学、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福利、个案及家庭社会工作实践、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等课程。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主要开设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国际关系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