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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3年04月23日 00:00    点击:[]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全年各类项目申报。第一部分为内蒙古发展专题研究,第二部分为推进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课题研究,第三部分为外语教育教学专项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在内蒙古科学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基础性研究项目申报者要依据今年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自拟题目,选题要体现前沿性、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二、《课题指南》中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今年的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外语专项课题。并将继续坚持向青年项目和盟市倾斜的政策。

三、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年龄均应在39周岁以下(1974年5月30日之后出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终止研究不满两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为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汇聚研究力量、推出重大成果,内蒙古社科研究基地可根据自身实际,继续开展基地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可组织人员以独立单位的身份进行年度项目的申报。

五、2013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和操作说明另行下达。各申报单位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六、各盟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当地党校、社会科学院和专科院校的申报组织工作。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30日。请各科研管理单位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联 系 人:戚向阳、李莉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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