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2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2号)中选拔原则与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
二、选拔数量
自治区2016年计划评选100名青年创新人才。其中,一层次50名,二层次50名。我校一、二层次共可推荐10名,各部门最多推荐2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选拔程序与支持措施
选拔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对入选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的人员支持周期为3年,经专家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可以连续支持2个周期;对入选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的人员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组织考察和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人需报送10份纸质申报表,佐证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1份。
请各单位在2017年11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时圣刚
联系电话:6193031
电子邮箱:szk3024@126.com
附件:
1. 2017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考核材料
2. 人社局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3. 人社厅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和2015-2016年度入选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