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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征集包头师范学院校训、校徽、校旗、校歌的启事

2014年05月06日 00:00  点击:[]

于征集包头师范学院校训、校徽、校旗、校歌的启事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高度凝练,是激励学生成长、凝聚师生精神的文化标识。为了更好地展示学校的文化底蕴,激励全体师生为早日把包头师范学院建设成办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和全校师生开展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名称

中文:包头师范学院

英文:Baotou Teachers' College

学校概况可登录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网查看。

二、征集要求

1、校训、校徽、校旗、校歌要充分反映我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

2、校训要简洁、凝练、易懂、易记,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

3、校徽、校旗要庄重典雅、美观大方、图案简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4、校歌旋律要易学易唱,歌词应简洁易记,有较强的感染力,能展示我校的文化底蕴和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投稿要求

1、校训投稿者须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一份,如有典籍出处及寓意请注明,并对校训内涵作简要阐释,同时提供电子版。

2、校徽(即圆形徽志)、校旗投稿者须对此两样标识同时进行设计,设计风格须统一协调,提供A4规格色彩稿(手绘和电脑效果图均可)一份,并对设计思想、象征寓意及具体涵义作简要说明,同时提供电子版。

3、校歌投稿者须提供包含词曲的完整作品打印稿,并对作品表现意图作简要说明,附音乐小样(CD、VCD、DVD或录音带等)更佳,同时提供电子版。

4.投稿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5.凡征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截稿日期:2014年5月30日。

7、投稿地址: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22房间)

E-Mail:btsyxcb@126.com

电话:6193038

联系人:康震玉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将组成评选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

2、设“校训”、“校徽、校旗”、“校歌”采用奖各一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所有纳入初选作品者,均颁发纪念奖。

五、知识产权

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包头师范学院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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